关于汲取霞浦“10.30”事故教训,认真履行工程监理职责的紧急通知_协会通知_新闻公告-福建建设监理网
手机版
公众号
0591-87569904

关于汲取霞浦“10.30”事故教训,认真履行工程监理职责的紧急通知

发表时间:2008-11-21 点击4825次

闽监管协[2008]30号

各会员单位:
    2008年10月30日6时30分左右,宁德市霞浦县城关迪鑫阳光城3#楼一台施工升降机运行过程中吊笼坠落,造成吊笼内12名工人死亡。这是一起多年来我省建设行业罕见的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社会影响很大。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升降机第42、43节标准节间西侧两根连接螺栓坚固螺母脱落,当东侧载人吊笼上行至第44、45节标准节时,倾覆力矩大于稳定力矩,致使第42节以上四节标准节倾倒,吊笼坠落。事故的根源是:私人房地产商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不择手段,签订阴阳合同,私招乱雇,减少安全费用,现场管理混乱。施工企业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未按规定派出管理人员实施管理,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监理单位安全意识淡薄,监理组织不健全,总监不在岗,人员不到位,现场监理弱化,未按规定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职责,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这起事故发生所反映的问题不是偶然的,也不是个别的,暴露出当前我省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突出严峻问题:
    1、现场实际配备的监理人员严重不足,与合同所承诺配备的人员严重不符,且专业不配套,部分监理人员无证上岗,专业知识匮乏,滥竽充数。
    2、弄虚作假,签订阴阳合同,没有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关键部位未按规定进行旁站监理,总监、专监没有履行相应职责,严重缺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督促整改不力,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没有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3、部分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现场领取补贴,利用手中权力索取不正当收入等,严重损坏监理队伍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针对上述问题,各会员单位应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企业建设,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真履行工程监理职责:
    1、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各单位要汲取霞浦“10.30”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所承接的在建工程逐一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监理组织是否健全,总监是否在岗,监理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职责、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是否对质量安全隐患认真督促整改、是否现场领取补贴等。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
    2、强化现场监理,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备现场机构人员,专业监理人员配套齐全,杜绝总监不在岗、其他监理人员不到位现象。二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质量安全监理,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发现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三要提高隐患意识,倡导风险管理思维,对存在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该停工的要立即停工,该报告的要及时报告。
    3、切实提高企业队伍素质。一要加强人才培养,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尤其是加强特种设备等专业知识的培训。二要严字当头,认真整顿监理人员的不廉洁行为,发现一个,处理一个,教育一片。对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送:各会员单位
    抄送:省建设厅工程建设管理处;福州、厦门、漳州、三明市监理协会(专业委员会)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08年11月20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