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参与“ 兰水佳园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倡议书_协会通知_新闻公告-福建建设监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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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参与“ 兰水佳园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倡议书

发表时间:2021-07-15 点击3493次


各监理企业:

日前,我协会收到会员企业反映,招标人为漳州市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兰水佳园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项目监理(招标编号:E3506270601800323003),该招标公告2.4载明“建筑安装工程费:16330万元。”,招标公告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闽监管协[2015]13号文件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监理费费率0.73%计取,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监理费用按实结算,实际监理服务收费最终以决算审计总价×中标监理费率0.73%计算得出。不论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监理收费费率均不做任何调整。工期延长,分期施工,施工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监理中标费率中,不再另行计取。投标时,投标人的监理报价暂按人民币118.66万元。”招标公告2.6载明“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9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该项目监理服务费仅为《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闽监管协[2015]13号)标准的3.7折。

现倡议会员企业和在闽从业的监理企业,守住行业底线,坚持提供标准化、高质量的监理及相关服务,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共同维护和促进我省监理服务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协会将密切跟踪该项目的招投标进展情况。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1年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