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功能需求的通知_部门规章_法律法规-福建建设监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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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功能需求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2-08 点击7507次

闽建建[2018]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发改法规〔2017〕357号)以及《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9号)要求,为保证2018年5月1日起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项目中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省厅制订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功能需求表》(以下简称“平台功能需求表”,详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是指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或其他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信息平台。

  二、根据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电子招标投标监管需要,电子交易平台除执行国家及省里相关规定外,应当符合平台功能需求表中的要求。

  三、已建成电子交易平台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协调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加快升级改造,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认证后方可使用;或要求招标人到上一级或其他符合要求的设区市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交易。

  附件: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功能需求表

     2.招标文件关键词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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