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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福建省裕昇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会员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6-10 点击3731次

 

闽监管协2022〕35号

  

各会员单位:

协会于2022年5月16日发出《关于不参与“福州市仓山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安置房B区(监理)”项目投标的倡议书》,收到会员单位反映,经核实,福建省裕昇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不响应倡议号召,仍参与该项目投标。根据《福建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第二十四条规定,决定予以行业内通报批评,并对参与低价项目投标行为的会员单位作出冻结其会员服务系统处罚。

希望各位会员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行业自律公约,坚守行业底线,提供标准化监理服务,履职尽责,积极发挥监理作用,保障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和效益。

1.通报批评并冻结六个月会员服务系统处罚名单如下:

福建省裕昇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扩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君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天咨伟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福建省展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翔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核华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璟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通报批评并冻结十二个月会员服务系统处罚名单如下:

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