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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撤销庄小平等46人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1-08 点击9308次
闽建建函[2013]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经核查,庄小平等42人(名单见附件)在2010年申报福建省监理工程师考核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资格证书。为加强监理工程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10〕36号),现撤销其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收回《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取消其2012年的申报资格,并对其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考生郭为国2007年已取得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现撤销2010年取得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收回《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意余世锦等3人所在单位的退回申请,撤销其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收回《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附件:撤销《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