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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培训模式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09-23 点击421次

闽监管协〔2026〕39号 

各会员单位: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监理企业负担,规范协会服务行为,现就培训模式及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省协会将联合市协会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对现有“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系统”实施升级,改造形成独立共享的公共服务系统,系统使用权限不再与省协会会员会籍挂钩,供全省监理行业免费使用。后续,监理企业基于该系统可实现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报名、单位变更与证书信息实时更新。

二、调整现行培训模式,遵循“谁组织培训、谁出具证明”原则,并对培训质量负责。今后省、市协会根据企业委托,各自面向会员企业组织培训并出具证明。

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破除隐性约束,保障监理企业自主选择权。已入会监理企业,省协会充分尊重自主意愿,由监理企业自行选择是否保留会籍,协会不设置退会障碍。尚未缴纳2026年会费的监理企业,省协会会籍自动保留至2026年底。2027年初协会将对决定停止缴纳2026年会费或意愿退会的监理企业依照《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章程》规定办理退会。为确保协会运转平衡过渡,请会员单位务必于2026年11月底前填写《会籍留退确认函》(附件),加盖公章后通过邮递原件或发送原件扫描件至协会邮箱的方式反馈。

四、健全监理企业诉求反馈机制。监理企业在闽从业期间,对省协会相关工作存在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福建建设监理网”的“企业咨询与投诉”专栏或邮件方式反映,协会安排专人受理,及时处置并反馈办理结果。

五、此前发布的文件条款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六、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113号菁华北大2-612室

联系电话:0591-87569904

邮箱:fjjsjl@126.com

附件:会籍留退确认函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