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7]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 (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有关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 《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筹备,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人事部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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