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监函[2007]31号 |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今年上半年,建设部组织修订并发布了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新资质标准已正式施行。为了做好新资质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我司决定分别在贵州省和吉林省组织召开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 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有关负责人和专家介绍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 ; 2、讨论修改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1、贵州宣贯会 会议承办单位:贵州省建设厅。 会议时间:2007年6月19日,18日报到。 会议地点:贵州饭店(贵阳市北京路66号,宾馆电话:0851-6823888,6680007)。 2、吉林宣贯会 会议承办单位:吉林省建设厅。 会议时间:2007年6月21日,20日报到。 会议地点:吉林省松苑宾馆(长春市新发路1169号,宾馆电话:0431-82727001,82753188)。 三、参加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北京市规委负责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工作的同志各一名;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负责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的同志各一名;部分大型工程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代表,会议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和附件2。 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国资委管理的集团公司根据会议分配名额,通知本地区、本集团大型设计、监理企业参加会议。 四、会议有关事项请与我司建设咨询监理处联系。具体会务事项请分别与贵州省建设厅施工管理处和吉林省建设厅设计处联系。 1、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联 系 人:林乐彬、宋涛 联系电话:010-58933790,58933759 传 真:010-58933530 2、贵州省建设厅施工管理处 联 系 人:贺明卫 联系电话:0851-5360289 传 真:0851-5360370 3、吉林省建设厅设计处 联 系 人:黄振、肖楚宇 联系电话:0431-82752582,82752385 传 真:0431-82752582 五、会议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分配参会名额,确定本单位参会人员,并请于6月15日前,将参会报名回执(附件3)分别传真至贵州省建设厅施工管理处和吉林省建设厅设计处,以便安排住宿。 附件:1、《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贵阳宣贯会分配名额 2、《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吉林宣贯会分配名额 3、参会报名回执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贵阳宣贯会分配名额
附件2: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吉林宣贯会分配名额
附件3: 参会报名回执 宣贯会地点:
|
来源:建设部网站